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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助手:2016年报税的9个关键日子

美国人对每年的报税不胜其烦,不仅要清楚自己会花多长时间填写各类表格,还要了解不同的截止日期,否则罚款罚得让人心痛。那么2016年的几个重要的报税日期是怎样的呢?(移民美国的生活费用)1、 1月19日星期二,美国国税局开始接受个人电子报税。2、 2月1日星期一,所有公司必须在这一天前寄出员工的W-2表格,也是商家寄出1099表格(非员工收入、银行利息、股息及退休计划分配额度等)的截止日期。所有这些表格有助于计算总的可征税收入。这也是个体经营户者提交和支付第四季度预估纳税额的截止日期,逾期会受到罚款处理。3、 2月16日星期二,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在此日期前寄出1099-B,1099-S和1099-MISC表。出售股票和其它证券获利的纳税人会收到1099-B表,1099-S表涉及房地产交易,1099-MISC显示其他收入如租金、版权、自雇业主收入等。4、 2月29星期一,有应付余额(balance due)的农民、渔民在这一时间之前必提交个人纳税申报表并支付余款,以避免逾期缴纳被处罚。5 、4月18日星期一,这是提交2015年个人报税表或要求自动延期6个月申报的最后期限。延期报税仅限延期缴纳报税表,不包括缴纳税款的延期。通常情况下,报税截止日期是在4月15日,不过今年的这一天正好是华盛顿特区的黑奴解放日(Emancipation Day),因此向后推迟至4月18日。这一天也是2015年纳税人向IRA, Roth IRA, Health Savings Account (HSA), SEP-IRA或401(k)存钱的最后期限。申请延期者可晚至10月15日。另外,对于不急等钱用的纳税人,有三年时间可以慢慢申报。不过,这一天是他们提交2012年报税表的最后一天。6 、4月19日星期二,由于4月18日是爱国者日,因此缅因州和马萨诸塞州的联邦所得稅申报表截止日期向后推迟一日。7 、6月15日星期四,在国外生活的美国公民在这一日期前必须提交个人纳税申报表和纳税额,可申请四个月的延期。8、 6月30日星期六,国外银行账户总额超过10,000元的纳税人,这是提交2015年海外账户申报(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FBAR)的最后期限。另外必须为电子表格,同时不允许延期申报。9 、 10月17日星期一,对于申请延期报税者(包括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这是提交2015年个人纳税申请表的最后期限。对于申请自动延期的纳税人,这一日期也是向SEP-IRA或401(k)放钱的截止日。 关注居外网官方微信:居外资讯(juwai-com),每日阅读精选海外文章。(据侨报网) 

中年人从海外移民至美国 若不报税损失大 | 美国

中年从海外移民美国的人若有劳务所得,会计师建议每年最好申报所得税表,因为若达到工作十年累积40个点数,到了至少62岁退休年龄时,除有资格领取社安退休金外,到65岁有资格领取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时,A部份住院险政府还会替当事人支付所有保费,当事人就这部分每月可节省200多元至400多元之间不等的保费。>>>美国置业百科:美国购房流程 | 美国房贷申请 | 美国房产税费点击查看美国房源会计师杨先生说,2017年每一季劳务所得只要达1300元,就可以获得政府一个工作点数。也就是说一年只要劳务所得达5200元,就可以累积四个工作点数。十年下来当事人只要累积40个工作点数,62岁想要提前退休,就有资格申请社安退休金,65岁并自动免费获得政府提供的联邦医疗保险A部份的住院险。但若有资格申请社安金却尚未申请,65岁时就须另外申请联邦医疗保险。然而实务上,他看到很多从海外移民美国的中年人,明明有劳务所得,如替邻居照顾小孩,或接送小孩获有薪酬,却从未想过申报劳务所得。他们没想过申报会比不申报划算,因为单是从获得联邦医疗保险A部份的免费住院险就很值得。他并曾有一位客人来此开公司营业,只申报公司所得税,却从未发薪给自己,结果也拿不到个人工作的劳务所得点数。同样作为会计师的施先生说,在美国65岁以上人士根本买不到私人健保,但有客户是帮自己子女带小孩,固然申报有劳务所得,但申报的是Schedule C,不是雇主给的1099表,结果据此申请社安退休金时,被告知没有资格领取,因为他是照顾自己的孙子女,不是照顾别人的孙子女,也不是基于经营商业托儿所的劳务所得。此人一旦无资格领取社安金,即使是公民或合乎资格的绿卡持有人,65岁时固有资格申请联邦医疗保险,但保费全部要自己负担,A部份住院险将无法获得免费好处。根据联邦医疗保险网址,除非是残障且已领取社安残障金达24个月,即使不到65岁仍可申请联邦医疗保险,否则领取资格是公民及在美国居住超过五年的绿卡持有人,只要自己或配偶在美国工作连续十年,至少获得40个工作点数,年届65岁时便有资格领取联邦医疗保险。做保险经纪的刘女士表示,公民及在美居住超过五年的绿卡持有人若拥有40个工作点数,关键是联邦医疗保险A部份住院险将全部免费。但若未达40点,如不到30点,根据美国中老年人协会(AARP),A部份住院险每月最高须自付411元(2016年)保费,如果是介于30至39点间,每月须自付234元(2014元)保费。至于联邦医疗保险B部份看医师的医疗保险或D部分处方药计划,不论如何都需要自掏腰包付保费,因此当事人工作有无满足40个点数,差别不大。 (据中国侨网)

澳洲 | 澳洲留学八大主流移民专业解析

澳洲由于生活环境舒适,教育教学水平高等因素吸引着众多中国学生前往澳洲留学。在留学澳洲的大军中,也不乏有一部分有移民澳洲打算的学生。针对于有移民澳洲打算的这类学生,应该选择哪些专业较好呢?澳洲主流移民专业有哪些呢?居外收集整理了一些澳洲热门留学移民的专业,供大家参考。 1. 会计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会计工作是将财政、经济的数据进行搜集、处理、总结,并将之作为指导商业管理决策的科学根据。会计学与商业管理都有着多方面的联系,如成本、税务、利润、预算等都是商业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专业会计师是商业管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人才。就业市场需求量巨大,商业和工业机构都需要会计师。刚毕业的学生可以从事成本会计、查税员等工作。大部分学生毕业后进入私营公司工作,如大、中会计师事务所;15%的毕业生自行开业提供报税服务及财务咨询,资深人员可成为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2. 精算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精算科学是对商业风险进行精确评估的学科,与其相近的专业是风险管理专业。精算专业学习对商业风险进行精确的计算,为投资、保险提供依据。例如,在某地投资设厂生产某种新产品的风险;保险公司对保险客户收取多少保费才能既保证赢利,又不因价格太高而使客户流失等等。精算属于紧缺职业中的高冷派,非常小众,但是随着资历的提升薪资水平也是扶摇直上。而且每年澳大利亚大学的精算专业毕业人数很少,就业基本不成问题。3. 社工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社会工作致力于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和开发个人团体和社区潜能。社会工作者追求解决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各种障碍、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积极参与解决公民个人的压力和危机境况。主要方法是通过帮助个人实现他们的智力、体力和情感的潜力,通过和个人、团体和社区合作来达到社会、经济和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澳洲有发达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为民众提供深入且个性化的关怀,对社会工作者的需求量较大。社工在澳大利亚已经是发展最快的职业之一,工作地点遍布青年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移民和难民服务中心,以及政策制定机构。目前该岗位的工作人员缺口在以每年约18%的速度持续增长。4. 幼教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幼教在澳洲有着很好的就业和移民前景。如果你觉得自己有爱心又有耐心,喜欢小朋友,善于沟通乐于教导,可以考虑选择幼教专业。随着澳大利亚新生儿数量的增多,幼儿教师的缺口也在逐渐增大,收入也比较稳定。目前,就业市场上的职位空缺高达上万个。从移民角度来说幼教的配额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只是语言要求比较高,适合英语基础好的同学。5. IT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澳洲IT专业的课程设计注重贴近当前社会的需求,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因而IT专业毕业生可以快速适应和融入到企业的工作环境当中。其次,澳洲IT专业有着广泛的就业领域,包括:通信系统分析与设计员,数据库管理员,客户支持,技术管理顾问,IT行业销售与市场专员,系统开发经理等。根据Hudson公司发布的2016年澳洲薪资指导中悉尼的数据为例,网络设计师(Network Designer)的指导薪资为85000澳币一年,程序测试分析师(Test Analyst)指导薪资为65000澳币一年。而高级职位中,IT管理职位(IT Manager)指导年薪可达到11万澳币一年。由此可见,IT行业当前在澳洲市场中属于高薪职业。6. 土木、机械、通讯工程等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澳大利亚有很多领先全球的工程科技研究成果,先后发明出了世界首个电钻、汽车婴儿安全胶囊系统、WiFi技术和隐形眼镜等等。热门的工程专业有: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和通讯工程等。工程类方向的就业前景也十分喜人。以土木工程为例,目前对于毕业生来说,起薪大约50,000澳元。7. 工程造价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工程造价师的项目包罗万象,可以是办公室、学校、医院也可以是工厂、桥梁、铁路、油田和矿场。可以说,只要有工程建设的地方,都需要工程造价师。工程造价作为一个介于工程和商科之间的专业,工程造价师可以在建筑行业提供专业的造价预估和成本控制。工程造价师的工作贯穿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造价预估,施工阶段的成本监控,完工后的税务折旧以及出于保险目的的重置成本计算。工程造价师的对于项目财务上的评估将影响到其他决策者,所以必须确保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准确。8. 护士专业· 就业推荐指数☆☆☆☆☆· 申请及就读可行性☆☆☆☆· 移民推荐指数☆☆☆☆☆注册护士在澳洲缺口较大。护士专业本科学制在澳大利亚一般为三年,大都相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中国学生的情况,澳洲大学开设了各种适合不同入学条件的护士课程。例如,有适合没有接受过护士教育的学生的3年本科课程,也有适合已经在国内取得注册护士资格学生的2年 Graduate Entry 本科课程。另外,有少数大学,例如蒙纳士大学也开设了可以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的研究生课程。(据互联网综合整理) 

加拿大 | 华裔移民国内汇款被追税 法官只看这一点

加拿大华裔移民因在加拿大置业、经商等原因而从中国大陆汇款来加拿大是十分常见的现象,但汇款过来的款项会不会被联邦税务局视为当年应该缴税的收入?作为本来不应该缴税的收入,如何才能清晰地作出解释?最近,由于税务局严查偷税漏税情况,其审查的重点之一是海外收入,包括来自海外的汇款等,所以就发生了一些国内汇款过来是否要需要缴税的纠纷。联邦税务法院在今年9月就一宗涉及华裔移民收到来自中国大陆亲戚的汇款的税务案件做出裁决,为上述华裔移民关注的税务问题提供了答案。一位华人因为接续几年收到来自中国国内亲戚的汇款,税务局怀疑其中18万元是用于其经营的移民公司,因而认定为未申报收入。当她上诉到联邦税务法庭时,法官表示,确实遇到很多类似案例,当事人往往称这些汇款是经济接济,以避免交税。不过,由于当事人的6位国内亲戚分别提供汇款凭单作证,并通过视频连线作证,法官相信了当事人的证词,裁定不需要报税。法官认定汇款不算报税收入据媒体报道,该案件的上诉人名叫Lucy Lin,是一名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她从2008年10月开始经营一家移民公司,为客户办理学生签证、旅游签证和移民申请等。林女士透过在多伦多的一份中文报纸上刊登广告开拓加拿大的市场,她还透过一名已回流中国大陆的前雇员在中国大陆寻找潜在的客户。她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税务年度分别申报的收入分别是118,917元、127,513元和65,434元。上述税务案件的焦点议题就是林女士曾在2012年和2013年税务年度,分别收到来自中国大陆的一系列汇款,2012年的汇款总额是84,966元,2013年的汇款总额是95,770元。联邦税务局质疑上述汇款是林女士从事移民咨询生意的未申报收入,但林女士则坚称,上述汇款是来自其在中国大陆的亲戚为她的丈夫在加拿大经营石材生意提供的经济援助。为了证明她的说法是可信的,她的6名亲戚每人手持一份电汇汇款单的复印件,在中国透过视频作证,证明自己为林女士的丈夫提供了经济援助。联邦税务局基于多项理由认为林女士的说法并不可信,其中包括:有4笔电汇的申请表格上注明的汇款理由是“出国留学”。税局指出,基于林女士从事的生意包括为客户办理留学签证,如果该笔汇款仅仅是家人的借款或馈赠,银行职员不会擅自写上“出国留学”为汇款理由,从而反映林女士的生意性质。至于另一笔电汇所注明的汇款理由是“探访亲戚”,也再次与林女士的生意性质相符,因为她的移民公司帮助客户获取探亲签证。联邦税务局还指出,尽管林女士的所有证人提供的证据是一致的,但他们均有一定程度的自身利益,以便支持自己的家庭成员。审理该宗税务案件的法官米勒(Campbell Miller)在裁决书中指出,如果林女士试图隐瞒从事移民咨询服务的收入,为何她还让汇款单上注明“出国留学”、“探访亲戚”的理由?如果林女士的移民生意给她带来高收入,为何她在2012年放弃移民生意,在皇家银行找了一份房屋按揭贷款顾问的全职工作?米勒法官在裁决书中还指出,关于汇款单上注明的汇款理由,林女士的家人在作证时指出,汇款理由是由银行职员填写的,银行职员还告诉他们,这些理由并不重要,在联邦税务局提出疑问之前,他们也从未对此留意。其中,林女士的姐夫何先生在中国作证说,他曾向银行职员提及,汇款是用于生活开支,但汇款单上的汇款理由仍注明是“探访亲戚”。何先生声称,银行职员告诉他,汇款理由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收款人的姓名、帐户和金额。对此,法官米勒认为,如果税局确实认为汇款单上注明的汇款理由非常重要,税局可以找到中国银行在填写电汇单方面的规则,要求提供中文的纪录以及对林女士从事移民生意的客户开展调查,但税局没有这么做。米勒法官指出,他在权衡了各方面的因素和可能性后,相信林女士家人的证词具有相当的一致性,是可信的,由此裁定林女士收到的上述两笔汇款不属于未申报的收入。证明汇款用途至关重要如何就资金转移问题向税局或法庭证明自己的说法是可信的,必须要有包括汇款单等在内的文件证明。在人证方面,除了自己的亲友之外,最好能找到第三方的证人。多伦多华裔会计师胡商指出,针对华裔移民普遍关注的资金转移的问题,从众多的案件中可以总结出以下注意事项,包括:第一,人们如欲说服税局或法庭相信自己的说法是可信的,最起码要有基本的文件证据,包括汇款单、银行账单等。如果要说服税局或法庭从中国汇款过来的钱来自父母,但又没有文件能证明汇款的最终源头是父母的银行账户,那就缺乏说服力。第二,汇款单上填写的汇款理由,应该与自己想要证明的说法保持一致。第三,在举证方面,应尽量找到多人作证,并要确保证词的一致性,且合情合理。第四,在组织证据方面,应尽可能找到独立客观的证据。例如,在文件证据方面,最好能找到政府文件、银行文件等。在人证方面,除了自己的亲友之外,最好能找到第三方的证人。联邦税务法院处理的上诉案通常只有两种裁决﹐一是驳回(dismiss)﹔一是接受(allow)。法官一旦裁定接受上诉﹐便意味着上诉人胜诉﹐不必就案件重新审理。但税务局则可不满裁决﹐而提出上诉。(据加拿大家园) 

法官裁决:移民部无权剥夺加拿大国籍 |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法院(The Federal Court)大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作出裁决,删除了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中几个与政府褫夺公民身份有关的章节,这位女法官认为,虽然这些章节并没有违反“权利和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但确实违反了加拿大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她在裁决中写道,褫夺公民身份对当事人而言是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因为一旦公民身份被取消,10年之内无法重新申请,当事人就可能落到无国籍的悲惨境况。她还写道,鉴于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要求对当事人个案的所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而在各种情况下,人道主义和同情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法官Jocelyne Gagné的裁决意味着,从今往后,联邦公民和移民部长将不再有权力自行决定是否撤销某人的公民身份,即使移民部长或移民部认为当事人是通过说谎或隐瞒信息而获得公民身份。她的裁决也推翻了公民法中,允许政府在没有听证的情况下撤销某人公民身份的法律。这名女法官在裁决中特别提到Thomas Gucake的个案,认为如果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的考虑,这名当事人不应该被剥夺公民权。2005年,当Thomas Gucake18岁时随父母从斐济(Fiji)移民加拿大。他两年之后参军,在军队服役7年,曾经三赴阿富汗战场,直到2014年光荣退伍。但是在次年,他接到政府通知,称他的公民身份将被剥夺,原因是他的父亲在移民之前,在澳大利亚曾有不算严重的犯案记录,但其父在移民加拿大时隐瞒了这一信息。联邦法院的这名法官认为,政府部门的这一做法对Thomas Gucake是非常不公平的,移民官员完全没有对他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更缺乏人道主义和同情的基本原则。杜鲁多修订哈珀备受争议的C-24法案哈珀当政时国会通过了国籍法即C-24法案,官方名称是“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该法案主要针对双重国籍者,如果他们涉嫌从事恐怖主义、叛国、间谍活动,或者在申请国籍时有虚假不当陈述(misrepresentation),那么政府将剥夺他们的加拿大国籍。但该法实施以来,一直备受争议。杜鲁多在2015年竞选时就表示,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是神圣的,自由党上台执政后会取消保守党政府推出的C-24法案中俗称“二等公民”的条款:即被判犯有恐怖袭击罪、间谍罪、叛国罪、反国家罪,但拥有双重国籍犯罪分子的加拿大国籍将被剥夺。杜鲁多的这一承诺得到了很多加拿大选民的支持。尤其移民界,当时也对自由党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担心,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可能会因为这部法案降格成不安全的二等公民地位。联邦自由党新的公民法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废除了原先C-24法案中的“二等公民”条款;缩短永久居留身份申请入籍加拿大公民的等候时间一年,由原先的居住4年减到居住3年;缩小入籍申请必须经过语言考试的年限,从现有的14至64岁,恢复到以前的18至54岁。报税记录方面,原法案规定需要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新法案只要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不过,自由党法案只是取消了C-24法案中的部分内容,这些章节适用于被裁定恐怖主义相关罪名的人,确保他们能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但杜鲁多政府没有触动该法律的其它部份,比如要是有人不实申报护照信息,则公民身分仍可被剥夺。另外自由党法案迟迟没有通过,而自由党充分利用C-24法案给予的权力,废除了很多人的国籍。杜鲁多狠过哈珀 236人接通知即取消加籍拒媒体报道,自从加拿大联邦自由党杜鲁多政府上台以来,已经有至少236人接到他们的公民身分将被取消的通知。这个数字比保守党哈珀时代要高许多。自由党於2015年11月组成政府,至今年1月止,平均每个月有17人接到取消身分的通知。他们的罪名是陈述不实,或者欺诈。他们都不被允许法庭聆讯。而在2007年到2014年保守党当政期间,接此类通知者总共只65人。也就是说在自由党执政14个月内,至少有236人接到被取消公民身分的通知,而在保守党执政的84个月内,只有65人。维权人士认为,否定当事人们获得独立法庭聆讯的权利,是违反宪法的。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卑诗省分会负责人派特森(Josh Paterson)表示,当人们将被剥夺身分时,如果他们希望获得聆讯机会时,他们是应该得到的。移民部将评估联邦法院的裁决但联邦法院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的裁决,就使得移民部很难做出剥夺某人公民身份的决定。CBC新闻网试图联系加拿大移民部长 Ahmed Hussen,但部长办公室表示, Ahmed Hussen出国访问。移民部长的发言人对CBC表示,政府将对联邦法院的裁决进行审议,估计要到审议完成之后,移民部才能考虑下一步的政策或措施。法官:不听解释即褫夺公民权 等于侵犯人权1名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周三裁定﹐褫夺入籍者的公民身分﹐不给他们解释的机会﹐就是侵犯当事人的权利。联邦法院法官加格涅(Judge Jocelyne Gagne)作出重要裁决﹐推翻《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一些条款。那些条款由前哈珀政府设定﹐禁止人们到法庭﹐为保住身分而申辩。在一些案例中﹐当局指当事人在居住地、公民申请方面说谎﹐他们变得无国籍。那些条款也禁止人们﹐在公民身分被褫夺后﹐在10年内重新申请加拿大国籍。加格涅说﹕「很清楚﹐褫夺国籍是重大决定。按照修订法案﹐部长作出褫夺公民权决定﹐当事人没有上诉权。程序需要公正﹐那很急迫。」有8宗个案﹐人们或被褫夺国籍﹐或者面对类似命运﹐背后塬因各异。3人被指在申请入籍前居住地址上说谎﹐另外两人是未成年人﹐他们的父母疑有假报居住地信息。其他案例中﹐当事人的父亲在申请永久居民权时﹐未有披露刑事案底。申请人以不同立场争辩﹐比如没有独立、第三方审裁员聆讯。他们也投诉﹐政府依据一些资料﹐决定褫夺他们的国籍﹐那些资料政府可以保密。规则也不考虑﹐引致申请造假的环境因素。政府坚称它的规则公正﹐加格涅不同意这个说法。她说﹐申请人应可获得聆讯机会﹐或在法庭或在审裁庭﹐以可了解个案﹐并有适当机会申辩。在一宗案例中﹐男子古卡克(Thomas Gucake)在斐济出生﹐在2001年15岁时成为永久居民﹐2005年入籍。他后来从军﹐获得军人勋章﹐3次派往阿富汗。2015年11月﹐政府宣布褫夺古卡克的国籍﹐因为2007年的信息显示﹐他的父亲未有披露自己在澳洲获判轻微刑事罪名。(据加拿大家园)

如何在英国注册本土公司?移民律师手把手实战讲解及问答

工作关系的原因,大叔经常被问到如何注册英国的公司,以及最常见的问题:学生是否能注册公司?中国的父母能否注册英国的公司?要不要交税?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一直想整理出一个文档出来,作为我们的系列百问百答来帮助更多的年轻人在英国创业,一直偷懒懈怠。 大叔公众号的出现开始逼着自己每天想一些东西,写一些东西。无奈天生不是什麽文人,只好赶鸭子上架,用我日渐青涩的中文整理出一些简单的流程和步骤,以及最简单暴力的:百问百答。一丶注册英国公司的目的很多人在咨询大叔如何在英国创业,如何成功办理英国企业家移民的时候,喜欢问这个问题:怎麽注册一个英国的公司?其实,大叔的经验是:“这个问题基本上不应该是一个问题”。如果是为了真正的在英国创业,应该第一步思考的是:商业模式?如何赚钱?客户是谁?产品/服务是什麽?客户为什麽要买我的产品?你看目前英国境内最火热的创业行业是什麽?是“代购”!。 真正赚钱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在英国其实并不一定需要注册公司的,对吗?无论如何,如果要长期,正规的发展自己的创业道路,注册一个正式的英国公司,还是有很大意义的。从最简单直接的目的上来看,能让你的所有收入,盈利能够正规化,合法话,同时能够保留一个很好的商业经营纪录。以後无论是商业借贷还是信用纪录都是相应的十分有帮助。当然,前提是你的生意是赚钱的,而且你也心甘情愿的愿意履行你的税务责任和义务!切忌:不要为了注册公司而注册公司!先想清楚你的生意,你的商业模式,客户,想比较而言,注册英国的公司是一个件很简单直接的事情!二丶 注册英国公司的类型英国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Sole Trader个体经营最简单的组织结构经营者须承担无限责任(对经营产生的任何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不能享有公司企业的有限责任待遇形式一般为小型的本地供应商。如外卖店丶建筑商丶装修工等。手续简单,监管少私人有限公司最常用的公司形式开始运营之前必须首先在英国的公司注册处注册,需要遵守特定的年度和重大事件呈报及报告要求(未能遵守董事将构成刑事犯罪)。注册时,需要指定一名年满16岁的董事,至少一名董事必须是自然人。公共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 PLC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的主要差别在於:公共有限公司可以(但不是必须)向公众发售股份公共有限公司的已配发股本面值必须至少为5万英镑公共有限公司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有两个或以上的拥有人,共同参与经营,分摊风险丶成本和责任,分别拥有股权合伙人须对经营产生的任何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一般责任分摊按照分红比例计手续和监管比公司少参考网站链接:https://www.gov.uk/businesshttp://www.companieshouse.gov.ukhttp://www.hmrc.gov.uk 本文仅就最常见的英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方法及步骤做一个简单的说明。三丶 注册英国公司的步骤登陆英国工商局官方网站: www.companieshouse.gov.uk点击选择 starting a company 进入页面点击 Register a company 进入下一页点击Start Now 进入根据右边方框提示,注册账号及设置相关登陆密码信息注册成功後登陆出现下列信息表框:填写基本的公司信息,例如名称地址等,请注意:出现重名或者关键词或者敏感词的情况下是比较常见的,例如下图以大叔所在的公司(彼得森律师行 Peterson Law Associates Ltd)为例,如果公司名已经被占用或者是涉及到敏感词例如“King, Queen, Royal”等等,系统是不会让你往下一步走的。如果你一定想用KING QUEEN ROYAL或者类似的高大上名字的话,有一个方法有可能获得通过 - 给女王办公室写信,要求他们给予书面同意书同意你使用名字做为公司名称。 关於英国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和限制,请参考:https://www.gov.uk/choose-company-name当然,如果你不介意另外一种方法,你可以用 “VICTORIA” “ANNIE” 这种名称是没有问题的。另外一种情况下,你想要的公司名称没有被占用,你会顺利的到下一页。填入一些个人信息及通信地址,其中:Director 是相当於国内的董事的意义,不需要是一定是英国人,可以是中国国籍;董事(Director)不一定是股东(share holder),後面继续阐述services address 可以和 Residence address 一样,也可以不一样,没有强制要求。 而且保护隐私期间,如果不一样,在公开的纪录里是看不到你的个人住宅地址的关键问题只要选择性填写3个就可以顺利进行到下一步:Add a person as director: 新的英国公司法允许只有1个director 和1个股东即可成立英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有2个或以上的董事(Director) 可以点击此处个进入增加新董事页面,按照上面步骤重复完成董事信息Add a company or firm as director:适用於增加一个公司董事,例如其他公司持有股份同时在董事会种有指定董事进入董事会,通常在英国的初创企业不会遇到这种情况Add a person as secretary: 增加一个自然人成为秘书,通常小公司可以不指定专门的秘书,此步可跳过。 如果有指定自然人为秘书,请填写相关信息Add a company or firm as secretary: 增加一个公司成为秘书,通常不适用,可以跳过进入下一页:注册股份机构说明通常选择原始股:Ordinary Share通常股份数量: 100 或者1000通常股份单价: 1英镑每股股权声明:如果是同股同权,通常适用默认的标准公司章程,如果有单独说明的股份划分,需要单独提供说明文字在此部分确认信息後进入最重要的部分: 股权划分说明同样,股东(Shareholder/ Subscriber) 可以是个人或者公司/机构,同样以个人占有100%为例,完成相关信息填写页面如上图。点击提交後,进入确认页面,如果有增加股东,无论是个人股东还是公司股东,都可以通过此页面完成信息提交。点击确认後进入合规申明页面,选择个人提交点击确认後,进入总结页面,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包括名字出生年月地址,股东,董事等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付款页面。注册公司的成本到这个时候,您就应该清楚了 15 英镑!!!!!大叔没钱,所有无法进入付款页面,各位企业家完成付款後会收到从工商局发送来的相关几个邮件带附件如下: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到这里,整个公司注册的流程就结束了,後续的银行开户需要的工商局文件就是上面两个文件。 感谢互联网的普及及英国政府机构的开放态度,目前绝大多数银行或者机构都已经完全接受电子版本的打印文件作为开户或者商业行为的基本文件。至於如果您需要公司印章或者其他办公相关产品的,请自行酌情考虑,最实惠的方法是在中国制作,没有特定的设计或者规范,因为大部分英国个人或者机构接受的都是签名作为文件的真实有效性确认基础!!!四丶 常见问题回答1丶中国公民可以在英国本土注册公司吗?答:这是允许的!依照英国公司注册法法规规定,任何国家公民都有权利在英国注册公司。但是请注意:如果人在中国,注册一个英国的公司,会遇到的问题是开设公司的银行账户,因为大部分标准银行是需要见到本人带有效证件例如护照来银行才可以开户的。 2丶学生可以注册英国公司吗?答:可以!正如上述过程种所看见的,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学生签证在英国受到限制的是- 工作时间长度!而不是限制工作或者作为投资者投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很多法律同行都不能清楚的理解,需要为大家清楚的说明一下比较好。通常移民局如何判断一个学生是否工作时间?10小时或者20小时每周?首先不可能是单独派人每个人来审核上下班时间,唯一的标准就是NI (国民保险)号码,工作时间是在NI纪录中存在的!!!换个观点来看,如果你没有收入,没有工资,也就意味着税务纪录上来看,你是没有工作时间的!仅仅作为投资人投资成为股东是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的。再简单的总结一句:任何人都可以拥有一间英国的公司,包括学生。只要税务纪录证明没有工作时间或者不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即可。如果我说到这个程度,您还是不清楚。。。。。我给您的建议将是:亲,不要创业了,踏踏实实找份工作比较靠谱。 3丶 我们在注册英国公司时需要提供哪些文件?答:注册公司本身并不需要提供任何文件,仅仅需要提供相应的确认信息,例如生日地址出生年月。 4丶注册英国公司需要提供身份证吗?为什麽?答:身份证是什麽东西?英国没有。 5丶公司注册完成之後,我需要在英国报税或者缴税吗?答:赚钱了,当然要报税,通常来说不赚钱的公司都不需要缴纳企业盈利税,但是基本的会计成本是有的。 取决於生意的规模和形式,大约再1500-2000英镑之间会计师成本。6丶我可以以我的名义在英国注册多家公司吗?英国政府对此有没有什麽限制?答:当然可以,英国政府对此没有限制。但是企业家,注册这麽多公司真的好吗? 7丶拥有英国公司後,我可以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办理签证吗?答:取决於你要办理什麽签证了,如果想用一个新成立的,没有真正运营的公司来办理工作签证基本没戏但是,注册公司是办理英国企业家移民的一个必经之路,当然除非加入或者并购一个现有的英国企业除外。  8丶英国政府对注册的公司名称有没有限制?都是什麽? 答:英国政府对注册公司名的要求很少,一般其明确指出要避免使用的是: (1)有关皇家用词,如Royal, King, Queen, Prince等; (2)有关严肃的政府用词,如:Government, British, Britain等; (3)有关社会福利组织用词,如:Charity, Organisation, Unverisity等。9丶成立英国公司後,具体有什麽样的税要缴纳?请联络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最好是公司或者住址附近的专业事务所,找不到可以问google或者添加大叔微信 A07888088168,大叔可以给你介绍靠谱会计师。 刘鹏律师专栏全集:刘鹏诠析英国移民与投资欢迎读者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提问或发表评论感兴趣,有疑问的读者也可,或浏览刘律师新浪微博:【英国移民peterliu】了解更多。加【刘律师微信】:LIU07888088168进行探讨《英国生活指南》即扫即得 本文系居外网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居外网官方微信:居外资讯(juwai-com),每日阅读精选海外文章。 

入籍新政C-6法案进最后阶段 与你息息相关的事项 | 加拿大

一、入籍居住时间缩短为三年1、时间放宽松公民申请缩短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时间,从现在的6年里住满4年,改为5年里住满3年。申请人在加拿大获得永久居住权之前的时间(以难民、临时居民身份、留学生身份等)也计算在内。留学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学时间以50%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2、取消“留加意图”条款:新政下,合法公民若搬到加拿大境外,不会废除其公民身分。政府无权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国籍,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发现申请人在申请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造假。3、语言要求降低提议将必须达到英语或者法语的语言要求,通过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年龄范围从14岁至64岁,重新调整为18岁至54岁。4、报税记录时间减少原法案C-24规定需要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二、未成年人移民或可单独申请入籍联邦保守党华裔参议员胡子修(Victor Oh)与自由党参议员Mobina Jaffer联合提案,建议修订正在审查的C-6法案中有关未成年子女入籍的规定。胡子修说,目前,加拿大寻求庇护的无人陪伴未成年人越来越多,2016年人数增长超过50%,达到3400人。而对于中国移民来说,很多父母为了让孩子从小得到很好的教育,让孩子在加拿大读书,自己做空中飞人,中加两国两头跑,在中国挣钱供孩子读书。这样就导致了许多家长的“移民监”时间不够,无法入籍,也会影响到孩子。而这对那些担心英文欠佳无法通过入籍试、或父母需要经常飞回中国的太空人家庭来说是大好消息。对此,加拿大完全可以学习挪威的做法,使未成年人能够与其父母分开申请公民身份。据悉,该法案是自由党上台后,将保守党作过的修改调整回之前的规定,例如将现行6年内住4年才能入籍的要求,放宽至4年内住3年,以及入籍考试适用年龄从14岁至64岁改回18岁至54岁。日前,18岁以下的加拿大居民自己申请公民身份的唯一办法就是以“同情”的理由,但很少有人能使用这个理由。移民部长Ahmed Hussen现行的《入籍法》已有在个别情况下单独考虑未成年子女申请入籍的机制,但Richard Kurland不同意部长的说法,他表示,这类特别申请案件每年只有数十宗,而所需要等待的时间是3至4年,这些未成年子女往往在等待的过程中已经长到18岁,已有单独申请入籍的权利。最终,移民部长Ahmed Hussen表示将会研究这项建议,也会愿意检视其可行性。Ahmed Hussen说,参议员在审查C-6法案时,有权可以提案作出建议,但是否可行,移民部还需要研究。如何在接受本地教育的海外留学生以及具有海外专业学资历的技术移民之间比较和选择?胡辛表示吸引和接收更多国际学生,是本届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若C-6法案获通过,计算入籍要求的居住时间,将对留学生更为吸引。胡辛指加拿大在2016年共批准36.7万名海外留学生学习签证,比上一年急增22%。除了更多吸引和接收海外留学生之外,政府也将为那些毕业后愿意成为加拿大移民申请永久居住的人提供便利。他指这些留学生大都具有加拿大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加拿大为何不欢迎他们申请加拿大移民成为永久居民?胡辛又表示,目前在国会进入最后审议程序、只待参议院最后一次投票后,即由政府签署成为法律的C-6号法案(Bill C-6),将允许留学生转而申请及获批永久居民,未来在申请加拿大移民时,其成为加拿大移民获得永久居住的身份之前居住的时间,将可计算在入籍所要求的居住时间之内。连同其他便利永久居民入籍的措施,都会更吸引国际学生选择争取加拿大移民。(据轻松加拿大)

中国澳洲签证申请者之“伤”——资金来源证明

说到澳大利亚商业与投资签证时,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是指,投资者是如何积累到现有资产。海外投资者人在申请“重大投资”、188子类签证下的企业家签证(188A)和投资者签证(188B)时,都必须提供本人的资金来源。这对中国申请者来说是最难满足的一个条件,这是因为中澳间在财务与监管条例上有着众多的不同。不过,中国会计体制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西方会计学和遵约,两国在这些方面的不同正在慢慢缩小。更准确的说,是西方体制正在逐步适应中国市场。也就是说,但在此之前,这两个国家的企业运营方式会有些许不同。澳大利亚移民局希望所有的申请人可以满足适用的条例。所以,移民局期望中国申请人可以按照在澳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凭证。举例如下: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报税记录——个人所得税记录、公司所得税记录以及营业税等企业注册信息和执照企业所有权文件(如股权分配)银行对账单从本质上讲,作为申请签证的一部分,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官展现一个清晰且易于理解的书面记录。移民官不会随便相信申请人所说,如赚取资产的方式,如何使用或节省出这笔资产等。在此过程中,申请人不只是去单一的证明自己目前拥有的这笔资产,还必须证明是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积累得到的。由于澳大利亚政府不希望商业和投资移民项目变为洗钱工具,所以他们只希望吸引合法和严谨的企业家。然而,这对于真正合法的中国申请人来说太过于复杂。我经常就这一点与客人反复讨论并试图告诉他们,与移民局争论这些毫无意义。成功获得签证的唯一要素就是申请人尽可能多地向澳大利亚移民局提供移民官所要求的文件。对一些客户来说,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而对于许多申请人来说这并不简单,甚至根本办不到。那时,申请人就需要想方设法来证明自己故事的真实性。比如,提供自己能拿到的文件,即使无法提供移民局要求的所有文件,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支持您的签证申请。需要提醒的是,许多申请人在这个过程中感到万分沮丧,只因为他们确实拥有这笔财产,但能够提供文件却非常少。这时聘用专业的移民顾问就显得非常重。申请者在向所聘律师详述自己的具体情况后,便可得到最适合自己的签证申请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完全相信最的移民顾问这并不意味着自己所有的财产都需要向移民局披露,只需要提供移民局要求的那些就足够了。以下是可能要求提供的书面凭证的一些例子:由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或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驻国内办事处的会计师出具的审计复核由认可的物业评估师出具的物业评估报告。并不是所有的所有的物业评估机构都被认可以上只是众多书面凭证中的两个例子,如果是针对每位客户的签证申请,则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很抱歉在此不能为大家一一列举详细的文件。下面我列举2个对中国申请者较为适用的例子:所有权从澳洲政府的角度来看,签证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拥有的财产应该在他们个人名下。但是在中国,有些时候法定所有权却显示在其他家庭成员名下或者是某一位员工名下。这可能会导致一个问题,尽管每个人都明白真正的业主只有一个,但没有任何书面凭证可以证明这个关系。虽然可以与移民官争论实益所有权,但这让情况变得更加复杂,澳洲移民局将会对此提出更多的问题。资金来源追溯期用多长的追溯期去证明资金来源最好?越长越好。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拥有财产的时间越长,对签证申请越有利。虽然,不是每一个人在出售财产或者转让生意时都保留书面文件,但从申请澳洲签证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我希望以上信息能对申请澳大利亚商业和投资移民签证的读者有所帮助和深入的了解。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并不能提供移民局要求的所有文件。因此,提供越多的文件持证对签证申请越有利。对于可以投资五百万澳元却不能满足提供充分资金来源凭证的签证申请人,澳大利亚移民局将驳回其递交的申请。以上的情况证明,签证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并且在准备相关文件时应该从澳大利亚政府的角度而不仅仅是从申请者的角度考虑。Matthew Garvey专栏全集Matthew Garvey剖析澳洲移民欢迎读者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提问及发表评论,或访问Four corners首页http://www.4-corners.com.au/了解更多澳洲移民信息

加拿大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

“中国移民圈子里的讹传太多了!”跟朋友聊天,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的确,由于语言、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对于当地法律的不了解,初来加拿大,甚至很多来了很多年的中国移民,对加拿大都有很多误解,而很多错误的认识最初都来自于以讹传讹的讹传。偶有闲暇,便想到把那些几乎人人都那么说,以至于人人都信以为真的最具误导性的讹传总结批判一番,目的是让后来的朋友尽可能少受这样的误导。 十大讹传之第一名:海外资产申报 关心“海外资产申报”问题的朋友其实关心的无外乎是两个问题:汇进加拿大的钱会不会被征税?放心,加拿大没有汇款税。移民以后在中国继续还有收入会不会被征税?加拿大是对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十大讹传之第二名:新移民登陆两年内汇进加拿大的钱税务局不管,两年以后再汇进钱可能会被当作收入征税​ 加拿大是没有汇款税的。如果你今年的应纳税收入是0,那么你就算从你在北京中国银行的帐户向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汇款1个亿,你也1分钱税不用缴。在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的前提下,你认为,如果你今年在中国挣了(或者赚了)100万元应纳税收入,但是你1分钱也没汇进加拿大,你就不用向加拿大缴税吗?当然不是。如果你今年有100万元应纳税收入,你就算1分钱汇款或转帐都没有,甚至这100万元连你的银行帐都没进,还是别人打欠条欠着的,你今年都必须为这100万向加拿大缴税。这就是汇款与应纳税收入及收入税的关系。至于新移民在国外的钱必须在两年之内转进加拿大,这个说法更是纯属无稽。 十大讹传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报税​这个讹传的危害是可以用金钱来计量的。我曾经掰着手指头把身边熟悉的朋友白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而依法并不应该交的税款粗略加了一下,那已经是一个7位数。这不仅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些年来,我们的空中飞人们误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税有多少啊?但是,至于是否属于加拿大居民,应该完全真实述说自己的情况,由CRI做出判断。在加拿大,判断自己是否属于税务居民是自己的事情,但如果故意隐瞒消息避税,是会受到严重惩罚的。十大讹传之第四名: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这可算得上是个大讹传了。在加拿大税务局的词典里,其实根本就没有“税务居民”,也没有“非税务居民”,而只有“居民”与“非居民”。在加拿大的税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取决于你的居住状态,即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以加拿大为家,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如果你的家在另外一个国家,你只是持枫叶卡来加拿大探亲度假,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举两个极端的例子说明这种关系:例1:你家住中国台湾,持中华民国护照,在某中国台湾公司工作,你的公司经常派你来温哥华出差,每次来你都住在downtown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如果在2010年你在温哥华累计住了183天,那么对不起,虽然你没有加拿大护照,也没有枫叶卡,也没有工作签证,也没有学习签证,甚至在加拿大也没有1分钱收入,只因为你今年在加拿大累计住了183天,在2010税务年度,你也要被视同加拿大居民,你必须为你的全球收入包括从中国台湾公司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例2: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1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1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 十大讹传之第五名:“教育基金”跟RESP是一回事儿​‘教育基金’跟RESP的确不是一回事儿。RESP是政府给有孩子的居民提供的一种福利项目,通常所说的RESP指的是RESP帐户,RESP帐户是一种注册投资帐户,用于储蓄和投资积累供孩子受高等教育的经费;而‘教育基金’只是可以在RESP里使用的无数种投资工具中的一种,也就是说,如果你利用RESP为孩子做教育储蓄投资,‘教育基金’是一种可供你选择的投资工具,但并不是你唯一的选择。RRSPs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加拿大政府为鼓励投资RESPs而提供一个叫做Canada Education Savings Grants(CESGs)奖励。在孩子年满18岁以前,你每年往RESPs存入的头500元,政府再帮你多存入:最多2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低于40,970元;最多15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介于40,970元与81,941元之间;最多1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大于81,941元。如果你存入的多于500元,那么政府为你多存入的另外2000元再帮你多存最多400元。政府给每个孩子的CESGs是终生最多7200元。十大讹传之第六名:第一次买房子免房地产交易税​在BC 省,房地产交易是要缴纳房地产交易税的,但是按照政策,在你的情况和你买的房子的情况满足一定条件时,这个房地产交易税是可以获全部或部分豁免的。获得全部豁免的条件是:房子的公平市场价值不高于$425,000。土地不大于0.5公顷。这个房子将只被用作你的主居所。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这个房产登记前你已经在BC省连续住够12个月,或在过去6年内报过2次税。你在过去的任何时间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你还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免税政策。你看,所有这7个条件里面没有一个是你第一次买房子,与此沾边的只有第6条:你在过去任何时间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不等于从来没有买过房子。比如,你以前可能买过10个房子,但是其中6个是用作出租,3个用作度假屋,1个空关在那里,都不是你的主居所,那么,尽管你已经买过10个房子,但你仍然是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 而从来没有买过房子,也不等于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比如,在你结婚前你的男朋友已经拥有一套房子,结婚后这套房子成为你们的家,并且你亲爱的老公还把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那么,尽管你从来没有买过房子,但是你还是已经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过权益。十大讹传之第七名:加拿大税比中国高​这个讹传也是“深入人心”的,几乎所有移民在还没有来加拿大的时候就已经有个这个印象:加拿大是个高税收的国家。你要是跟中国香港比,跟新加坡比,加拿大的税是高,但是,如果你是跟中国大陆比,事实上,加拿大的税一点也不高。比如说,你今年挣了5万加元的工资,如果你是加拿大BC省居民的话,你要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税是多少呢?大约8,800加元,相当于大约17.6%。而如果你是中国居民的话,你应交中国税务局的税是多少呢?大约9,000加元,相当于大约18%。如果你是做企业的,你在中国的企业通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交完税后分配到你手里的红利,你还要再交20%的个人所得税,二税加在一起相当于企业所得的40%。如果是在加拿大,要交企业收入税,但是你从企业分得红利缴纳个人收入税,政府为避免重复征税又给你一个税款抵减额,最终二税相加以后的税率通常还是大约相当于等额工薪收入的税率,其平均税率通常并不比中国的40%高。至于消费要交税,比如在BC 省,你所购买的大部分商品在付款时你都要在加上一个12%的HST。可是在中国,你在花钱消费的时候同样是交了消费税,只是那税是含在商品价内而没有在价外,中国的增值税基本税率是17%,就是那个低税率13%也比BC 省的HST要高。十大讹传之第八名: 入境只能携带少于1万加元的现金​这是一个贻害甚深的讹传。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因为听信了这个讹传, 在携带大额现金入境时,在入境申报单上“是否携带相当于1万加元或更多现金”一栏勾No。岂不知,这样做是相当相当危险的,而且这个险犯得一丁点意义都没有。入境带多少现金都是合法的,你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必要欺骗边境控制官员。加拿大法律规定,入境携带相当于1万加元或者更多的现金必须申报,但是并未限制你携带入境现金的金额。而如果你明明带着5万加元现金却说没有,要是不幸被边境控制官员抓住的话,最严重的后果可能是什么呢?可能是牢狱之灾。你带着钱并且说谎,官员首先会怀疑你带的钱是黑钱,道理很简单,如果不是黑钱你为什么要说谎呢?又不是不让你带。你说谎穿了帮就算你最终能够让官员相信你的钱不是黑钱,你还是要被罚款并被列入边境控制黑名单。十大讹传之第九名:法律规定,同居满12个月后分手,前伴侣有权分走一半财产​事实上,至少在BC省,普通法同居伴侣是没有财产权利的,分手时财产在谁名下就还是谁的,另一方无权索取。不过,如果你考虑把一部分财产放在尚未成家立业的孩子名下,还是要慎重考虑,因为形成普通法同居伴侣关系的男女朋友分手,因分手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方虽然无权向另一方索取财产,但是有权向另一方诉求长期生活费资助,这仍然有可能导致你的孩子被迫把你给他/她的财产出售变现。十大讹传之第十名:法律规定不满12岁的孩子不得独自在家事实上,至少BC省的法律并未规定孩子可以独自在家的最低年龄。孩子能否独自在家,并非由其年龄决定,而是由孩子是否足够成熟和你是否有恰当安排保证其安全来酌情决定。不信的话,给警察局打个电话吧。注意,澄清此讹传的目的并非鼓励家长留年幼的孩子独自在家。在你留你的孩子独自在家之前,你必须确定你的孩子足够成熟,孩子必须知道基本的安全事项,知道有人敲门或打电话怎么应对,知道怎么随时联系上你,知道联系不上你可以找哪家邻居的叔叔阿姨……欢迎前往加拿大移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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