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的法国政治家让- 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Jean-Baptise Colbert)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税收的艺术,在于如何拔最多的毛,同时让鹅叫的最少。”
而在澳洲,由于个人所得税都已经收归联邦财政所有,所以各州就只能在物业上找更多的鹅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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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统一的税制
近期各州在房地产税制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增加了外国投资者的印花税和土地税附加费。这些附加费一般都是以住宅物业市场的主要情形为依据,保护本国物业购买者的利益,也可以调节国外买家的热情,控制资本流入与流出。所以对于开发商和投资者而言,州政府的物业税除了增加他们的财税成本之外,最主要的问题其实在于司法管辖中缺乏的统一性。
昆士兰州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了适用于个人的“缺席土地税(Absentee Land Tax)”。不仅符合条件的空闲住宅物业需要缴税,所有符合条件的空闲应纳税土地都要缴税。维州也有一个名字类似的税,叫“缺席地主附加费(Absentee Owner Surcharge)”,不适用于澳洲公民。此外,它同时适用于“缺席”的公司和“缺席”的信托,而所谓非澳洲公民的“缺席”物业信托则至少需要包括一个外国人在内。和昆州一样,这项附加费不限于住宅物业,也适用于所有应纳税土地。
新州的“地税附加费(Land Tax Surcharge)”规定中的“外国人”的定义基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一个修订版本,也仅限于住宅物业。与昆州和维州不同,在新州,即使某一物业是拥有者的主要居住地,在你长期不居住到达一定要求之后,也要被征税。
这样名目繁多,看似相同,可又各有差别的税,造成的不统一增大了投资者和开发商的风险和合规成本。
加税伤的是谁?
尽管这些空闲土地税可以被算作是专门针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但如果适用于非住宅物业,那么最终受损的,将是昆州和维州的企业。就算某一商用物业目前没有闲置,但因为业主担心以后可能发生的闲置税,所以他们往往还是会把这些潜在的成本通过调高租金的方式,转嫁到租户身上。所以,理想情况下,昆州和维州的空置物业税应该只限于住宅物业。
另一方面,各州在过去为了统一如印花税等不同税收税制,他们作出的尝试并没有完全成功。但这并不是因为澳洲的民主制度和行政困难,工资税的大程度统一就向人们表明了这一点是可以做到的。除了统一立法,工资税的统一还包括了行政的统一。所以,我们是不是也能期待,在州政府协调房地产税的时候,可以多拔毛,鹅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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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洲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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