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是加拿大针对住房、租房等房子问题的一种税种,一直以来对于空置税,都是很多房东业主们所关心的问题。尤其是温哥华空置税进入倒计时阶段,如何判定房子是否是空置房?如何避免该税的上交就成为了很多房东们所关心的问题。当然如果在7月1日之前,把自家的空房子出租出去,自然可以有效的避免交税,但是是否还有别的方法可以有效避税呢?想要找到方法就必须全面的了解房屋空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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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空屋数量创新高
很长时间以来,温哥华的房价高居加拿大榜首,当地市民纷纷抱怨外国买家,特别是来自中国投资客炒高了房价,令本地人买不起房。温哥华市议会提出了征收最高2%的空置税,到2016年11月中下旬,正式通过了房屋空置税 (Empty Homes Tax)议案,税率降到了1%,成为了第一个加拿大收空置房产税的城市。
数据统计,2001年共有12,885间房屋空置或由临时和外国居民居住,2016年该数据升至约25,495间。该报告由温市规划、城市设计及可持续发展总经理凯利(Gil Kelley)根据加拿大统计局(Statistics Canada)数据,整理写成,目的在于研究空屋税(Empty Home Tax, EHT)影响的房屋数量。
房屋空置税 (Empty Homes Tax)议案在今年1月1日通过,但温哥华市府给予业主6个月的宽限期,让业主有时间将物业出租。也就是说,7月1日起,2017年前6个月过去房屋还空置的业主一律要被征税。
2018年2月2日是业主自己申报2017财政年度的财产是否空置的截止日期。
为什么温哥华空屋那么多
在2016年秋季的一项調查报告中,57%溫市居民表示,之所以不愿將房屋出租,是因为他们自己或家人和朋友,會偶尔过來居住。此外,共管物业常有限制出租的法规,也被认为是无法出租房屋的原因。
关于空置税 这些你要知道
征税对象:
1.非主要住所的房产 ( Not-Principal Residences)
2.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
按照规定,征税对象一直强调的是非主要住所的房产,也就说房屋空置税将不适用于居民主要居所的物业。也就说你自住房子是一直空着不住或者每年住不满6个月都没关系,只要是申报了主要自住的房屋并且被政府批准通过的,都不会受到征税规定的影响!
主要居住房定义
定义:居民通常居住的地点。居民在该处生活及进行日常活动,例如缴付账单及收取邮件,而且通常在政府记录(例如入息税、省医疗保健计划、驾驶执照及汽车登记)中用作住址的房屋。所有业主都必须每年申报该物业是业主、长期租户或许可人士(例如家庭成员)的主要居所,情况就如在省政府的业主自住补助计划 (Provincial Home Owner Grant) 中作出的声明。然后,市府会透过自行申报、审核及投诉处理过程,辨认是不是空置的房屋。
另外提醒:空置的住宅用地也需要缴纳空置税。
如何识别空置是关键
市府官员完成公众咨询及有关研究后,要于今年9月底将公众咨询结果,以及应否在多市推行空置住宅税的建议,呈报行政委员会。若官员建议实施此税,届时亦要提交税制设计的详细方案。
官员在行政委员会报告坦言,实施这项征税措施的最大挑战,是如何辨认住宅单位是否空置。当局收集水电表数据,原意是用来厘定收费账单款额,并不是用来追查个别住宅是否有人居住。
官员认为,若市府利用包含在水电表数据中的个人资料,来查察一个住宅单位内是否有人居住,以识别该单位是否需要征收空置住宅税,市府在个人私隐权利方面将面对重大限制,因为此举并不是收集水电表数据之原来目的。
温哥华采取识别空置单位的行政方法,是硬性规定所有住宅物业业主每年必须提交其辖下物业的前一年“情况申报”,如业主没作申报,当局便视有关物业为空置并征税,对不实申报亦有重大处罚。
以下8类情况可以免掉空置税
1、虽非主要居所,但由于工作目的在该处理房产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
2、业主或租客正在接受医疗或修复性护理;
3、登记业主死亡,未完成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程序,待定过程中的;
4、房产所有权在上一年发生了变化,本年度内业主发生变更,例如房屋在当年卖出或买进;
5、正在进行大规模重建或翻新的房屋,前提是要有政府的相关许可证;
6、受物业管理法规的限制而不能出租的房屋;
7、收到法院禁止入住令的房屋;
8、非住房物业,受土地大小、形状、停车限制无法建房的非居住用地。
(据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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