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政府职员周三建议,房屋空置税(empty homes tax)税率为相等于物业估价的1%,但正在进行翻新或业主因医疗问题离开住所等多个情况下,则可获得豁免(见附表)。市议会将会在下周二表决。
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周三表示,如果获得市议会通过,空置税便会成为加国首创。空置税主要针对空置6个月或以上的非主要住宅,并且同时适用于空置住宅土地。新税将会采取自我申报形式,业主须要申报名下物业是否其主要住宅。
如果市议会通过空置税率为1%,以估价100万元的空置房屋为例,业主将要缴付1万元税款。
主要住所不在征税之列
今年9月,市议会通过开征空置税,并且定于2017年开始生效。罗品信强调,实施新税的目的并非要增加市府收入,而是鼓励业主把空置房屋出租。他相信,政策可望解决目前出租房屋空置率过低,以及市内租金升至全国最高的问题。
根据市府表示,经常出国但以温市为主要住所的业主,将不会受到新税影响。同时,长期出租物业也毋须缴付空置税。举例而言,一年内6次出租,每次30天或以上,就是非连续出租,也会获得豁免缴税。
今年3月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温市至少有1.08万个空置了一年或以上的住宅物业,其中占多数为分契式房屋。
罗品信表示,相信温市大多数业主都毋须缴交空置税。同时,他曾经透露,新税是要让出租房屋供应回复至健康水平,届时,市府可能考虑停止征收空置税。
市府估计,开征房屋空置税涉及的启动开支约为470万,实施后每年的营运费用则约150万。不过,当局相信,税收足以弥补相关支出,并且有余款用作发展可负担房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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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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