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的新建物业资产转让税豁免政策,用于帮助购买者减免当购买一项全新物业时所产生的资产转让税。
“一个全新物业”包括:
若您符合以上六条豁免条件的其中一条,您可能有资格享受全部或部分免税。
若您在购买一块空地时已经缴付了资产转让税,并且现有一幢全新房屋在这块土地上,您也许可以获得退税。
以上豁免条件不应用于住宅转让给外籍人士或外资的额外资产转让税。
申请条件:
于2016年2月16日之后,在房产业权办公室注册的资产;同时,您必须是:
该资产必须是: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部分豁免,若该资产:
若您符合条件,可在 “豁免金额 ”页面内找到相应的豁免金额。
若您是因为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不符合条件,并且在以资产注册日期算起的12个月内成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可申请资产转让税退税。然而,若您是外籍人士或外资企业,您将不能得到您已缴付的额外资产转让税的退税。
如何申请:
若需申请新建物业资产转让税豁免,可在房产业权办公室办理资产注册时在“Special Property Transfer Tax Return ”表上输入豁免编号49。
入住要求:
在您的资产注册后,您必须在第一年内符合以下入住要求:
您将在第一年的年底收到一封信确认您符合了这些要求。
您也许可保持部分豁免,若您在第一年结束前搬离该物业。
若屋主离世,或该物业由于分居协议或者在《家庭法》下的法院命令被转移,新物业的豁免或仍可保留。
退税:
若您符合豁免条件,但在注册房产时没有申请,您可在此网页
http://www2.gov.bc.ca/gov/content/taxes/property-taxes/property-transfer-tax/understand/exemptions/newly-built-home-exemption#apply-refund
下载并填写 Newly Built Home Application for Refund (PDF) PDF文件申请退款。
(据西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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