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读者在看过文章之后,结合自身的情况咨询一些澳房的法律问题。因此,我定期将部分常见的问答进行文字整理,发布供大家参考。
旺财婆:林律师,您好!看了您的文章非常有帮助。现在我有一个问题:如果我现在买套房子,跟女儿共有,女儿已婚。如果我先离世,则房子属于女儿,那我的丈夫还有女儿的丈夫,会有房子的产权吗?或者有一方离婚了,那么这房子会作为婚内财产分割吗?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澳大利亚与中国的婚姻法不同:
- 在中国,婚姻法与修正案较详细且完整的规定了婚姻共同财产的定义、分配及补偿情形;
- 然而,澳大利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婚前婚后财产一说,即一旦双方结婚或同居(事实婚姻),那么大部分财产都会被视为婚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不然今后双方分居或离婚,法院会将婚姻共同财产统一进行财产分配。
根据澳大利亚相关法律以及公平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法院一般会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来判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
- 双方主张资产情况及经济来源:一般来说,在向法院主张分配权益时,无论是个人还是联名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无论是在澳洲还是在境外,双方都需要都要详细列举自己所有财产的义务,不能有任何隐瞒。
- 法院衡量婚姻或同居(事实婚姻)期间双方的贡献:“贡献”包括,一方在外工作赚取的对家庭的经济贡献以及另一方照料家庭所作的非经济贡献,以及双方在婚姻开始期间各带入婚姻的财产。如果一方带入婚姻的财产较多,同时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则他(她)一般会被认为作出了较大功效。但随着婚姻的持续,他(她)的贡献可能就会相对减少。因此,即使婚前财产在一方名下,由其支付首期,由其还款,在没有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不会影响该财产划分为婚姻财产。
- 法院衡量双方未来的需要: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开后的经济收益能力,健康状况及为照顾孩子的需求等。举例说明,如果分开后孩子主要与母亲居住,而母亲目前又不能全职工作,则她很有可能可以分到更多的份额。
一般来说,为避免婚姻双方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制定财产协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 配结婚或同居(事实婚姻)双方可以做财产协议,就其各自名下的财产进行分配和约束。如果将来双方一直在一起,则该协议可以不生效,如果某一天双方分居或离婚,那么可以按照该协议内容就各自的财产进行分配。
- 这非常类似于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协议”。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配偶间不但婚前可以做财产协议,在婚中、分居或是离婚后都可以签订类似的财产协议,就双方协商内容标准化,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
- 另外,该协议必须在配偶间进行,双方父母无法替代子女签署。但是,如果日后就协议的财产纠纷诉讼法院,法院仍有自由裁量的权利重新评定,就合理和公平的方式分配双方财产
综上所述,在婚姻财产分配的纠纷过程中,澳大利亚法院需要衡量双方婚前拥有财产的多少,双方婚姻关系时间的长短,双方是否有孩子,分开后孩子主要有谁来照顾和与谁生活等等一系列考虑因素。因此,在婚姻初始阶段,我们难以推断出日后财产纠纷发生时的分配比例,然而通过财产协议的约定,能较为有利地保护双方各自资产的独立性,并有效地避免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
注:本人问答所作观点不代表本人工作单位的观点,也会因为澳大利亚州际之间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主张和判决。就中澳两国之间婚姻财产的具体规定,本人于居外【名家专栏】推出文章,统一给予对比、比较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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