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0年设立至今,每三年(或五年)审核延期一次的EB-5投资移民法案即将在9月过期,由参众两院议员提出的EB-5改革法案是否能及时通过实施,目前还难以预知。但是可以预知的是,无论是对EB-5资金还是绿卡的需求仍然十分强劲。
[caption id="attachment_142103" align="alignnone" width="550"] 靠EB-5资金兴建的费城阿克尔造船厂[/caption]投资移民公司CanAm Enterprises, LLC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罗生富(Tom Rosenfeld)说,三年前当EB-5计划被延期时,在参议员获得100%支持率,在众议院获99%的支持率。人们对该计划变成永久政策寄予厚望,只因全面的移民改革政策尚未出台,才没有发生。尽管媒体关于EB-5的负面报导时有发生,但是这么多改革法案被提出,显示大家是想要保住这一计划,只是希望它得到正当实施。
创建于1987年的CanAm可以说是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先行者,亲历了EB-5的种种变迁。至今,该公司已创下给1,253投资人全额还款、还款总额达6.265亿美元的记录。罗生富说,CanAm是将EB-5最先介绍给中国的公司,至今美国移民局发放给中国公民的EB-5无条件绿卡中,经由他们申请的占到60%。他一再强调EB-5计划的重要性,说在2008年美国经济大衰退期间,如果没有EB-5投资,很多大项目将无法建成,如位于费城的宾夕法尼亚会展中心(Pennsylvania Convention Center)总投资额达到7亿美元,CanAm筹集的EB-5资金就占了1.22亿美元。
[caption id="attachment_142102" align="aligncenter" width="550"] 靠EB-5资金兴建的宾夕法尼亚会展中心[/caption]罗生富说,需要投资的项目不仅限于房地产、写字楼。CanAm经手的项目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从迈阿密直达奥兰多的高铁、纽约摩天轮、造船、直升飞机制造、港口设备等。他认为,未来美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EB-5投资仍将有相当的需求。
继今年6月3日美国两名资深参议员联合提出了一项EB-5投资移民法案,要求提高投资金额门槛、加强政府监管后,加州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和伊州众议员路易斯‧古铁雷斯(Luis Gutierrez)又提出一项名为《新创企业启动法案》(EB-JOBS Act of 2015)的新EB-5改革法案,要求扩大EB-5计划,鼓励对农村地区、高失业率等地区的投资,并提出了两个新的签证类别EB-6和EB-7。其中EB-6发放给初创企业风险投资人包括自我投资的初创企业家,最低金额是50万美元。
签证类别EB-7
EB-7则专指为符合要求的、拥有E-2签证的投资人发放绿卡,将影响中国台湾及新加坡等地的投资人,而对大陆投资人没有影响。对此,洛杉矶帕萨迪纳市(Pasadena)的移民律师杨扬(James Yang)解释说,是因为中美之间没有E-2签证的相关协定,“已经有E-2这种非移民签证的投资人,以后可以转换成EB-7──比如中国台湾、新加坡等地可以做E-2,但中国不行”。提案还要求持E-2签证的投资人需持证满10年,且创造至少5个就业机会满10年,才能申请EB-7。
关于新EB-5
至于提高投资门槛、加强政府监管,罗生富表示,对于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人,提高投资门槛不是主要问题,问题是移民局要求更多的证明文件。他说,目前很多国家都出台了类似的移民计划。葡萄牙、匈牙利等欧盟国家纷纷为海外投资人打开方便之门。中国投资人当然喜欢美国,但是如果规定太严格,申请通过太困难,他们还有其它选择。
签证类别EB-6
EB-5主要给海外投资者提供移民机会,投资人不一定要到美国来亲自管理公司。然而EB-6给已经身在美国,并想留下来创业的人才提供了机会。罗生富认为,EB-6不会伤害EB-5,而可以起到辅助作用,两个计划的目的都是为了在美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杨扬则认为:“如果在每一年签证的名额当中,不给EB-6单独设出新的名额的话,移民局或者美国的国务院会减少EB-5可以用的名额。”
他还认为,一旦新法案生效,不仅会对想要申请EB-5的投资人带来影响,也会给一些区域中心的新项目带来影响。
他预见近期的EB-5投资移民申请会有激增,尤其是不想增加投资额的EB-5申请者,会集中在9月底之前,按照要求递交他们的I-526投资移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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