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000万港元,可以定居中国香港,申请要求是:
1 主申请人持有1000万港币的资产满两年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主申请人名下持续持有1000万港币(810万人民币)左右的资产,认可的类型有:存款、股票、各种理财产品、房产、公司资产等。
2 主申请人投资1000万港币(810万人民币)购买中国香港本地的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包括基金、股票、债券等,投资放置在主申个人名下,投资需满7年,7年间可以转换投资产品,但初始投资款和收益都不可以取出,如有亏损也无需补齐,7年后投资可撤回。
3 在中国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4 申请人需要具备第三国永居身份;
5 能证明自己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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