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纽约市规划局首次向开发商派发“强制包容性住宅”(mandatory inclusionary housing)任务,即在划出的15个指定区域内,所有新盖的住宅楼都必须有25%或30%的可负担住房,法拉盛西也被列入此类特区,所含区域北到北方大道,南到罗斯福大道,东到王子街,西到范怀克高速公路。
纽约市长白思豪上任后,许诺“到2024年前建设8万套可负担住房”。市规划局表示,为了实现白思豪的这一计划,规划局经过几个月的商量讨论,终于制定了这套方案。这个方案中的“可负担住房”是根据房租定义的,如果房租占一个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下,那么这样的住房就算做“可负担住房”。市政府给开发商提供了两种选择,如果按当地家庭平均收入的60%来计算是否“可负担”(即房租低于当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18%),则只要提供25%的公寓作为可负担住房;如果按平均收入的80%来算是否“可负担”(房租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24%),则需要拿出30%的住房作为可负担住房。
[caption id="attachment_147899" align="aligncenter" width="550"] 纽约房产[/caption]社区有7个月讨论时间
原来市政给开发商的政策源自421-a,也就是只有当开发商想享受政府减税时才会有“可负担住房”的要求。但是现在在划定的特区内,这种含有25%的可负担住房的“包容性住宅”是必须的了。同时,政府不允许开发商开设供廉价房客出入的“穷人门”,但是允许开发商另想办法区别开不同的房客,只要他们的高价房和低价房都在同一个地盘上,并且不给穷人难堪,怎么做都可以。
昨天出台的新计划将给各社区和区长及各委员会6~7个月的讨论时间,然后拿到市议会投票表决。
这个计划遭到了一些房客组织的抗议。他们认为,开发商拿出25%的公寓作为可负担住房仍然不够用;并且,当地平均收入的60%作为可负担的房租还是很贵,很多家庭负担不起;还有一些人认为,这个计划势必让一些地区“白人化”,从而使种族歧视现象更加严重。市规划局的官员说,如果需要进一步降低房租,那么市政需要拿出更多的钱来补贴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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