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英国大选结束,保守党终于成立了多数派政府,英国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George Osborne)终于可以不受联合政府的制约而提出完全属于保守党的财政预案。因此在上届联合政府提出财政预案后不久,奥斯本于7月8日又提出了一份夏季的“紧急财政预案”。
这份财政预案对英国房市和房产投资者的影响可以大体归为三个方面。
一、对购房出租业主的影响
富人业主的按揭利息扣税将逐步降低至20%。
从2016年4月开始,业主只有在真的更换家具时才可扣税。
家庭保费将变得更昂贵(每年10英镑左右),这是保险税费改变的结果。
目前,个人业主在缴税之前,可以从收入中扣除包含住房按揭在内的一定费用。对于个人所得税阶处于40%以上的纳税人,利息的40%或45%可以用来扣税。
但是从2017年开始,这个比例将会逐年降低,至2020年4月时,将降至所有人均为20%。此外,从2016年4月开始,原来可以为业主扣税的“出租房产磨损”(Wear and Tear Allowance,无论是否真的更换都可扣税)将被新的系统取代,届时房东只有在真的更换家具时才可扣税。
“对于那些打算购房出租的人,需要针对此规则从新规划自己的投资方案,因为这将对他们的承担能力造成影响,而且可能会推涨租金。”对此,莱坊公司英国住宅研究部主管格莱妮.吉尔摩(Grainne Gilmore)评论道,“不过在伦敦或其它大城市的租赁房市,强劲的需求仍然是市场的主要因素。”
“这项措施使得那些所处税率较高的纳税人的借款成本大幅提高。目前每100英镑的利息经过扣税之后,成本只有55英镑,但是到了2020年,成本将是80英镑。这会蚕食很多房东的利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Deloitte)的地产税务合伙人菲尔.尼克林说,“奥斯本的改革也会降低退休人士投资这一领域的意愿。可能有些人不得不出售一些房产,使得租赁房市上的房源更少。”
[caption id="attachment_138488" align="aligncenter" width="360"] 财政预案对英国房市和房产投资者的影响[/caption]
二、对遗产税的影响
遗留给子女的房产免税额度会逐年上涨,至2020/21年时将为每人50万英镑,夫妇可以共留下100万英镑的免税房产给子女。
如果业主选择卖掉大房产,换成小房产(Downsize)居住,这项免税额度也适用。
目前,价值不超过32.5万英镑的房产不涉及继承税,其上的继承税率为40%。由于英国房价,特别是伦敦房价在最近几年中大幅上涨,但是继承税的起征点却被一直冻结在32.5万英镑,很多本不应被征收继承税的房产也被划入这个范围。调查发现遗产税是所有税收中最不受欢迎的税种,即便是工党的选民,对此也颇有微言。所以这项改变可以说是姗姗来迟的利好消息。
但是对于昂贵的房产,则不会获得这项减免。从200万英镑以上开始,这项税收减免将逐渐降低,至235万英镑以上的房产,将不会享受到这项税收减免。此外,这项调高的税收减免只针对作为主要居所的房产,不包括其它财富来源。
吉尔摩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房市的发展趋势使得很多中老年人积累了可观的住房财富。提高继承税起征点意味着更多的财富可以留给后代,而非进入国库。它为很多人提供了获得首付的途径。”
“为换小房居住的人制定的这项新的津贴值得欢迎,因为这可以帮助释放出更多的房源。不过由于继承税的免税津贴是逐年变化的,因此有些业主可能会等到2020年之后才会换小房居住,这可能会让市场出现短期的短缺。”
关于继承税
继承税(Inheritance tax)是针对赠与子女(或他人)的财物所征收的税种,并非仅是房产或遗产。因此,无论是代交首付还是赠与房屋,都会涉及到继承税。如果父母在馈赠后的七年之内去世,七年之内所有赠与子女的礼金都会被记入遗产总额之中,如果超过起征点,将被征收40%的继承税。
三、对海外业主的影响
永久“非居籍”状态取消,英国“居籍”(Domicile)的人将需要为全球房产缴纳继承税。
英国政府将立法,使所有非居籍者拥有的英国房产都要缴纳继承税,无论是直接持有、通过离岸公司或是信托持有。
在英国法律中,“居籍”(Domicile)的意义超越税法。就房产而言,非英国居籍的人有很大的优势,他们仅需为坐落在英国的房产缴纳继承税/遗产税。相反,英国居籍的人,要为全世界的房产向英国政府缴纳继承税。这项税收状态自1914年以来即已存在,并吸引了很多有钱的外国人在英国设立企业。
目前,如果一个人在英国海外出生,那么他的居籍通常就是他的出生地。即便成为住民(Resident)之后,只要他能令人信服地说明,以后会离开英国(例如完成学业、工作结束、生意完成、退休)等等,其原居籍就会被保留,也就是英国的永久“非居籍”(Non-Dom)。这项规则使得一些富裕的英国居民能够以此规避境外房产的继承税。
而新的财政预案则取消了永久非居籍这种税收状态,从2017年4月起(从此开始计算,不溯及既往),只要在未来20年中,有15年以上居住在英国,那么将会被“视为居籍”(Deemed Domicile),英国继承税的阴影将会笼罩在该人全球的房产上。此外,出生和父母的居籍都是在英国的人,将与非居籍无缘。
Pinsent Masons税务事务所的专家珍妮特.霍斯金(Janet Hoskin)说:“这项改变会结束非居籍的税务优势,这不只是会影响那些住在英国的非居籍居民,也会影响住在海外的英国居籍者。”
“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来英国时间较短——15年以内——的人提供有利的制度,不过超过这个期限,这些好处就消失了。”
关于居籍
居籍(Domicile)指的是:一个人与英国并非仅仅是居住的关系,而是有更多的习俗、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联系,因此居籍也常被称为“一个人所属于的地方”。
居籍与居住(Residence)的概念不同,也无关乎国籍(Nationality)。因此完全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的国籍是A国,但居籍是B国,而住在C国。居籍并没有法定概念,而是由大量的判例法所赋予的含义。因此对于不同案例,居籍的判定有时是比较复杂的,并需要专业人士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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